屋顶现视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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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a Y. Davis从奴隶制下被剥夺的黑人母职出发,分析生殖技术、代孕商品化、青少年怀孕与绝育滥用中的种族和阶级权力。

妇女生殖角色的历史建构,在很大程度上等同于历史上认可生殖自主权的失败,并受到一系列特殊的种族主义和厌女主义臆想的影响。

这些臆想已经改变,然而它们仍受到历史进程的束缚。在当代语境下探讨生殖政治,就是要认识技术对人类生活最隐秘的空间日益严重的入侵:从像是对待电子游戏的抽象数据一般、夺走了成千上万儿童和成人生命的计算机化的波斯湾轰炸,到等候着希望克服生物学或社会性不育的女性对其加以应用的复杂技术。我并不是想说技术天然具有压迫性。相反,生殖技术的开发应用以及可获得性——孕育这些技术发展的社会经济条件,才使得技术朝着最常维持或加深“厌女症、反工人阶级和种族主义边缘化”的方向发展。

由于成为父亲并未被认定为生物繁殖过程中一个社会性的重要时刻,生殖政治以母亲身份的社会构建为转移。生殖技术的新发展鼓励了当代流俗态度的出现——至少在中产阶级中——这种态度与十九世纪的母职崇拜非常类似,包括由它而形成的反对堕胎的道德、法律和政治禁忌。虽然工业资本主义的兴起使得家庭经济以及(白人和中产阶级)女性在私有化的家庭领域意识形态上的禁锢成为历史,但二十世纪末生殖技术的突破正在以怪异和矛盾的方式唤醒这种意识形态。能负担得起新技术的女性——通常是职业女性,对她们来说,做母亲不再是主要或唯一的使命——现在遇到了一种对母亲身份的神秘化,这种神秘化来自于超越生理的(和社会定义的)生殖能力的可能性。看起来,在一些女性群体中,当今对不孕不育的认识成了追求母亲身份的催化剂,使这种追求比十九世纪时具有更高的强迫性和更公开的意识形态性。考虑到反堕胎运动,不难想象,正是当代这种对母亲身份的意识形态式的神秘化、成为了否认所有妇女法律权利的反动之中心(妇女具有的这些法律权利将有助于生育政策转向,承认我们对身体生物功能的自主权)。

在美国,十九世纪的母亲崇拜因一系列阶级和种族矛盾而变得复杂。从欧洲移民到美国不久的妇女和她们的男性同伴一样,都属于工业无产阶级,因此不得不自谋生路,这与妇女越来越多地被作为妻子或母亲的代表相矛盾。此外,在将奴隶的母亲身份和其劳动力的再生产混为一谈时,已然日薄西山的奴隶经济有效地剥夺了众多非洲妇女的母亲身份

用新的生殖技术提供的术语来说,女奴是生母或遗传学母亲,但她们没有任何作为母亲的合法权利。考虑到她们孩子的商品性质——事实上,还有女奴自己的商品性质——女奴的地位与当今的代孕者类似。我的意思是,代孕者这个词是对女奴地位的一种追溯性描述,因为对她们生殖能力的经济侵占反映了奴隶经济无法生产和再生产自身的劳动力的事实——这(劳动力无法生产和再生产自身)是对经济生产力的限制,但在这个先进的资本主义时代,随着经济的日益计算机化和机器自动化,事情正在起变化。

出于商业考虑或作为一种镇压策略,奴隶母亲的孩子可能会被她们的主人卖掉。她们也可能被迫生下主人的孩子,同时也清楚地知道,白人父亲永远不会承认他们的黑人孩子为其后代。由于白人父亲在社会上的隐蔽性——白人和黑人群体都在奇怪的默契下对此视而不见——黑人儿童将在和他们同父异母的白人兄弟姐妹的亲密关系中成长,只有他们生理上的亲缘关系——通常通过身体上的显著相似而显露——将继续隐于沉默。奴隶母亲的这一特征是没有人可以谈论的。被迫——或者出于她们自己的某些原因同意——与主人发生性关系的女奴,如果公开透露孩子的父亲,就相当于犯罪1。这些女性知道,她们的孩子也很可能会被他们自己的父亲、兄弟、叔叔或侄子卖掉或毒打。

如果看上去我一直在讨论美国非裔妇女历史中一些重要的生殖问题,那是因为它们似乎揭示了当代技术干预生殖领域的意识形态背景。在当代女性主义关于体外受精、代孕、胚胎移植等新兴生殖技术的讨论中,人们对有时被描述为“母性的解构”2的统一的生物学过程投以关注。虽然新技术的发展使得母性的分裂更加明显,但奴隶制的经济体系根本上依赖的就是被异化和被分裂的母性,因为奴隶主把新生儿当作潜在的、有利可图的劳动机器而强迫女性生育。因此,孩子的生母并不能指望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母亲。在法律上,这些孩子是动产,因此没有母亲。奴隶制国家通过的法律规定,奴隶妇女的孩子不属于其亲生母亲,就像动物幼崽不属于产下它们的雌性一样3

同时,女奴,特别是那些家庭奴隶,被期望培育、抚养,并像母亲一般关怀其主人的孩子。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奴隶主阶级的白人儿童与作为其“母亲”的女奴之间的感情维系远超过与他们与自己的白人生母之间的感情。这些养育白人儿童的黑人通常也是他们的 “乳母”,基于此,我们甚至可以质疑“生母”这一概念的意义。她们用自己的激素分泌的乳汁来哺育她们所照顾的婴儿。因此,黑人妇女似乎不仅是奴隶劳动力再生产中的代孕者,也是奴隶主白人孩子的代孕母亲。4

从受奴役至今,美国非裔妇女的经济史——就如同来自欧洲、殖民地或前殖民地国家的移民妇女的经济史一样——揭示了家庭佣人的工作这一反复出现的主题。墨西哥妇女和爱尔兰妇女、西印度群岛妇女和中国妇女因其经济地位而被迫充当富人的仆人。她们打扫了雇主的房屋,而我们现在关心的是——她们也培育和抚养了雇主的婴儿。她们也充当了代孕母亲。考虑到这段历史,我们是否有可能想象贫困妇女——尤其是有色人种的贫困妇女——可能会被转化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即受雇代孕者?当然,这种恐惧并不仅仅是想象力的天马行空。无论如何,不管这样的女性生育阶层最终是否在历史舞台上出现,这些历史经验构成了当前围绕新兴生殖技术的辩论的社会历史背景。由于企业对新技术的参与和干预,关于代孕及代孕营利性的讨论往往同时发生,这一事实本身使得我们有必要承认代孕母亲的历史经济先例。在技术的市场环境影响下,这些模式总会或多或少地持续存在。生殖技术的商品化,特别是代孕母亲的劳动服务,意味着财富正在被积累,因此,也有人正在被剥削

如果当前涌现的围绕新兴生殖技术的辩论仍以相对富裕的家庭的社会经济状况为基础,那么与穷人和工人阶级的有色人种妇女最经常联系在一起的生育问题则是年轻单身母亲的明显增加,特别是在非裔美国人社区。过去十年,在黑人社区最贫困的群体之中,青少年怀孕在意识形态上被认为是社会进步的最大障碍之一。实际上,黑人社区的青少年怀孕率——如白人青少年的怀孕率一样——多年来一直在下降。根据一项国家研究委员会的研究,1960年的生育率是每10001519岁的黑人妇女有156个孩子,而1985年为97个。今天黑人社区的青少年怀孕与历史上不同的是,青少年迈入婚姻殿堂的可能性下降了。有一系列原因导致青少年未能结合形成传统的双亲家庭。最明显的一个原因是,对于一个失业的年轻女性来说,与一个失业的年轻男性结婚在经济上是不划算的。由于年轻的黑人男工曾经可以进入的行业纷纷关门大吉——加上经济的去工业化已是大势所趋——能够支持抚养孩子的年轻男性变得越来越稀缺5。对于一个因与失业青年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年轻女性来说,结婚是很不合理的,因为这可能会让她自己的母亲/父亲/祖母等人多养活一个额外的成年人,以及一个孩子。

我之所以选择呼吁关注青少年中单身母亲的生育问题,是为了突出将母性放置在一种超然地位上——这正是反堕胎理论家和活动家的所作所为——的荒谬,在这个地位上,非自愿的母性和自愿的母性一样神圣。在此背景下,却有一个明显的例外:黑人和拉丁裔青少年的母亲身份被构建为一种道德性的和社会性的罪恶,但即便如此,她们也被剥夺了可获得的和可负担的堕胎权利。此外,因为青少年母亲进入母亲的领域时仓促且贫困,她们受到了意识形态上的攻击;而年纪更长、肤色更白、更富有的妇女则被哄骗着去购买技术来帮助她们实现完全商品化的母亲身份。

当代社会对母亲身份的强迫中更深远的矛盾——根植于种族和阶级的矛盾——可以在持续存在的绝育措施滥用问题中找到。尽管许多州的贫困妇女实际上失去了堕胎的机会,但她们可以在政府的全额财政支持下绝育。虽然选择手术绝育的“权利”是女性控制其身体生育功能的一个重要特征,但堕胎的困难和绝育的便利之间的不平衡表明,种族主义依然持续而顽固地暗讽着生殖政治。波多黎各妇女的绝育统计数据高得惊人,而且仍在不断攀升,这表明妇女的身体正以一种最惊心动魄的方式标记着殖民的证据。类似的,在推定的美国边界内,许多被绝育的土著妇女的尸体也显示着已经维持了500年的种族灭绝传统的痕迹。虽然目前还没有对非洲裔和拉丁裔少女进行大规模绝育的证据,但有文件证明,在20世纪60—70年代,联邦政府推广和资助了针对年轻黑人女孩的绝育手术。这一历史先例使我相信,对预防青少年怀孕的未来可能性的推测并非不合理6。或者——进一步地推测——招募健康的年轻贫穷女性,其中很大一部分大概是黑人、拉丁裔、美洲原住民、亚洲人或来自太平洋岛屿,为有能力购买这些服务的女性充当代孕者。

在探讨种族主义——以及阶级偏见——如何影响当代生育政治的过程中,我认为仍存在着许多未经探索的关键点,从这些要点出发,我们可以重新定义生育问题。把“女人”视作一种性别,并在这种概念建构之上建立对生育政治的讨论,已经不可接受。仅仅假设以阴道、输卵管、子宫和其他与生殖有关的生物特征作为身体特性的女性能够宣称对这些器官的使用行使控制的“权利”,即堕胎权,是不够的。社会、经济与政治环境压迫和边缘化了各种族、民族和阶级背景的妇女,从而改变了关于母性的意识形态概念的影响,而如果不首先肯定在这些相异但相关的生殖政治背后有着相同的支配结构的话,我们就决不能忽视这些状况。

作为总结,我将指出在重新制定生育权利议程时应考虑到的一些策略顺序。我提出以下几点,并不是为实现该目的提供一份详尽无遗的待办列表,而是强调一些需要进一步理论研究和实践与政治行动的当代问题。虽然当前妇女的合法堕胎权在多个领域受到的侵犯和削弱可以成为这一斗争的关注重心,但对节育和堕胎措施经济上的可得性的忽视,同样也是贫穷妇女生育权利被边缘化的重要成因。这里有另一个相关的问题,虽然绝育的“权利”和绝育措施的可获得性是重要的,但我还是要说,着眼于那些使一些妇女不敢绝育的经济和意识形态条件也是重要的,这些条件否决了她们自己选择生育和抚养子女数量的可能性。

尽管我们不能断言新兴生殖技术天然地维护或侵犯妇女的生殖权利,但这种技术与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盈利计划的深深绑定,导致了母亲身份的商品化,这使得基于阶级和种族的权力关系更加深化并复杂化。然而,在这种技术、利润和已经过时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主张的结合之下,存在着决定家庭角色的权利这一关键问题。对这一“权利”的攻击7——“权利”这一术语我全篇一直在使用,但它并非没有问题——牵涉到对单身母亲的意识形态进攻,以及恐同人士对女同性恋和男同性恋家庭结构的拒绝承认——特别是坚持拒绝给在以前的异性恋婚姻中有孩子的女同性恋赋予监护权(即使现在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这是当今对母亲身份从意识形态上进行强迫的许多方式之一,我试图将其纳入我所有的论点中,以引起进一步的共鸣。此外,这种有关母亲身份的意识形态顽固地否定了一些社会服务,这些社会服务正是女性做出是否生育的重大抉择时所需要的。这些服务包括卫生保健——涵盖了从产前到老年的阶段——儿童看护、住房、教育、就业以及所有能使人类过上体面生活的基本服务。家庭责任的私有化8——尤其是在一个新家庭结构层出不穷、以至于家庭的定义呼啸着跨越边界的时代——产生了越来越反动的影响。这就是为什么我要以文章起始的话题结尾:从私人转向公共、从个人转向社会的背景下,家庭和生育权利的概念重建。

1993

正文完
注释08

注释

  1. See Harriet A. Jacobs, Incidents in the Life of a Slave Girl, ed. and intro. Jean Fagan Yellin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p. 108.

  2. See Michelle Stanworth, 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ies: Gender, Motherhood and Medicine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87).

  3. See Paula Giddings, When and Where I Enter: The Impact of Black Women on Race and Sex in AmericaNew York: William Morrow, 1984).

  4. 译注:这里的“代孕者”和“代孕母亲”含义相近,前者指非裔孩子的怀孕、生产过程,后者指白人孩子的哺乳、抚养过程,两者都由女奴承担。

  5. See Marc Mauer, “Young Black Men and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A Growing National Problem,” a report by the Sentencing Project, 918 F Street NW, Suite 501, Washington, DC, February 1990.

  6. 译注:意即未来仍可能发生种族主义式的生殖政治与技术干涉。

  7. 译注:指同性恋者、丁克或单身母亲没有这种所谓美满家庭才有的“权利”。

  8. 译注:商品买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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