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地址:https://www.douban.com/note/769458346/
- 翻译分工:第1、2节及作者尾注由cjy翻译,第3节由zz翻译,第4节由折口翻译
- 翻译计划:本翻译计划来自江ノ島语义淆与煎饼果子俱乐部;如果对相关方面有兴趣,可以进来玩耍。
- 作者简介:Zoltán Gendler Szabó(zoltan.szabo@yale.edu)是耶鲁大学哲学与语言学系教授,主攻语言哲学与形而上学。
- 英文术语标识,引用标识,和一些拿不准的地方会用小括号在文中标识出来,作者尾注会用中括号上标进行标识,而自作多情地作为一些基础性的注释与补充,会用正文中括号标识出来,以示区别。
- 逗瓣不能打公式,连居中都没有,它就是个文傻网站,我也懒得专门为它再重新编辑一遍(虽然其实也不是很多),直接放图片将就看吧。
- 参考文献部分请参原文: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compositionality/#Bib

First published Thu Apr 8, 2004; substantive revision Wed May 24, 2017
任何值得被称作一个语言的东西都必须包括,从其他有意义的表达建立起的有意义的表达。但它们的复杂性与意义是如何相关的呢?传统的观点非常严格:一个复杂的表达式的意义完全由它的结构,以及它的组成部分的意义决定,所以一旦我们将部分的意义和它们如何进行组合的,放在一起,我们没有任何余地完全说明了整个表达式的意义。这就是组合性原则(the principle of compositionality),它是大多数语义学(semantics)工作的基本前提。
组合性的支持者通常会强调我们的语言理解具有生产性(productivity)与系统性(systematicity)。我们可以在我们第一次碰到一个表达式时,就能理解到这样一个很大的,或者说是无限大的,复杂表达式的集,以及,如果我们理解一些复杂表达式,我们就将倾向于通过重组这些复杂表达式的组成部分以去理解其他的表达式。而组合性原则就应该是对这些现象的最佳解释。但组合性的反对者则通常会指出一些案例,一个较大的表达式看起来取决于说话者意图,语言环境,或者其各部分并没有类似依赖性的一些表达。他们尝试回应通过生产力与系统性进行的论证,坚持这些现象都是有限的,并建议我们采取其他解释。
目录
- 1. Clarifications
- 2. Formal Statement
- 3. Arguments for Compositionality
- 4. Arguments Against Compositionality
- Bibliography(原词条)
1. Clarifications
有许多的论题都被称作“组合性原则”,以下可被认为是一个共同的参照点[其在 Partee 1984, 281 中提出,不过作者好像并没有引出来]。
复杂表达式的意义取决于其部分的意义与其句法上的组合形式。
下面提出的一些组合性原则的重要变体,都将以类似于的形式提出以便进行比较1。在制定更精确版本的变体时,保持一种理论前直觉非常重要,这使得人们在心中坚定地接受组合性。
1.1 Languages
组合性原则通常被用来量化一些特定语言 的表达式:
对于所有在 中的复杂表达式 ,在 中 的意义,将由,在 中 的结构,以及 中的 的组成部分的意义,所决定。
关于结构与组成部分的问题将由 的句法(syntax)来解决,而简单表达式的意义则由 的词汇语义(lexical semantics)来给定,所以组合性将会蕴含(虽然在许多阐述中其并不蕴含)这样一个主张,句法与词汇语义将决定整个 的语义。
它制造出了一个重要的区别,即 是人工语言还是自然语言。关于自然语言的句法与语义问题通常由大量实证研究来解决;而关于人工语言的句法与语义问题则是通过检查什么是对其的恰当规定来解决。表面上,自然语言或许将不是组合性的,而许多人工语言却是被设计出来去满足这个需求(当涉及到计算机语言的证明检查,或者是逻辑计算中的归纳证明时,组合性将会是一个额外的好处)。在此,除非有明确的特别的说明,我们谈到组合性时将会谈到的是关于一些特定自然语言的组合性,或者是一种总体上的自然语言的组合性。
如果思想是一种语言的话,我们也可以询问它是不是组合性的。思想并不需要与斯瓦西里语(Swahili)或者集合论有多么相似才能使得这个问题有意义,不过我们确实需要假定思想具有意义(所以,大概,不是它们自身的意思),与意义的组成部分。这些假说都将遵循思维语言假说(the language of thought hypothesis)。那些拒绝这个假说的人或许也将谈到思想的组合性,但仅仅是在引申意义上。
这种所谓的引申意义是什么呢?将组合性推广到非语言的表征系统中的关键是,放宽关于结构和组成部分的句法的想法。考虑一个例子,一个禁止左转的标识:

它可以被视为一个复杂标识,通过对其他诸如,形状,颜色模式,箭头等,的有意义的特征的重组得到。这些特征可以类比为简单表达式,它们同样出现在其他的复杂的标识中,并且它们看起来都或多或少地有对这些复杂标识贡献出统一的意义。

一旦我们初步掌握了什么可以被算作一个组成部分,以及这些组成部分如何结合的,我们便可以合法地提出这个表征系统是不是组合性的这个问题2。甚至我们就能解决它3。
这里有一个心灵哲学上的主要争论是,经典认知架构的支持者,与联结主义(connectionism)间的。这个争论通常是被提作关于组合性的,但是并非完全地关于它。议题通常是,是否有一些东西是思想的有意义的组成部分(或者,在引申意义上,交通标识是否被认为具有有意义的组成部分),以及,如果有,那么这些组成部分的出现,对于所有思想是否贡献了同样的东西(大概就是它们的意义)。如果对于前一个问题来说,答案是否定的话,那么关于组合性原则的问题将不会被提出。但如果答案是,对于前一个问题肯定的,而对于后一个问题则认为其是独立于组合性的问题的话(可能思想的组成部分总是对一个由它构成的思想,贡献同样的东西,但即使加上其结合方式,这个整个思想的意义也将是严重不确定的。以及,思想的组成部分将对不同的思想贡献不同的东西,取决于,或许是思想的环境[surroundings,可类比于“语境”],但是这些可变的贡献,加上这些组成部分的结合方式将完全决定这个思想的意义),关于联结主义的争论将更与,反向的组合性(reverse compositionality)是否成立有关(参 1.6.4 节)。
1.2 Meaning
组合性原则并不承诺一个关于意义的特定概念。事实上,它经常被宣称为是一个,适用于任何语义学理论都或许被指派的,一个语言中的表达式的原则。进一步,虽然一个任意表达式的指称可以被定义为,并非一个通常被叫做意义的东西,以下版本的原则,也常被称为组合性原则:
对于所有在 中的复杂表达式 ,在 中的 的指称,将由,在 中的 的结构,与在 中的 的组成部分的指称,所决定。
(我在这里使用“指称(reference)”的方式大体上和 1892 年后弗雷格使用“Bedeutung(意谓/指称)”的方式相同。但是同样可以被视作为刘易斯的“extension(外延)”。它们间的差异十分重要,但与当前主题无关)。为了避免混淆,我们应该将这个原则称之为,指称的组合性(compositionality of reference),然后将称之为意义的组合性(compositionality of meaning),当我在说一种未加限定的组合性时,我通常说的都是后者。因为对组合性原则的辩护通常基于关于语言理解的一般性考虑,并且我想,这与理解一个语言表达意味着什么无异4。在此,的支持者可以做一个选择。他们可以主张是一个不同领域的组合性,或者,他们也可以说,一种关于以上所引用的合适版本的理论(考虑一些,相关的上下文决定因素5)可以被当作一个意义理论(theory of meaning)。
对于的形式化表达通常不会做出,关于什么是意义的任何假定。这样我们可以将其一般化并避免教条式的声明。但是,放弃组合性的所有限制仍然是错误的,这将会把其转化为一个空洞的要求,我们可以对一个语言的任何表达都组合性地指派(assignment)一些东西,而这将是琐碎的(一个例子,如果所有表达式都以作它们自己的意义,那其语义当然将是组合性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适当地对它们的意义指派将是琐碎的。
这点同样适用于很多将组合性原则琐碎化的尝试。考虑一个 Zadrozny (1994)的著名后果,给定一个,字符串的集合 ,这些字符串生成自任意字母,并经由连结以及一个意义函数 ,而这个意义函数是一个将任意集合 的成员指派为集合 的成员的函数,这样我们可以构造一个新的意义函数 ,对于所有的 , ,以及 [这样我们可以观察到,通过两个函数 与 的相互转化我们便可以将两个表达式的复合转化为一个复合表达式,或者反之]。这表明了,我们可以将一个任意的意义函数转化为组合性的6。只要我们将旧的意义,替换为一个新的且也可进行一致性地恢复的意义7。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为 设计一个适当的意义指派是一件琐碎的事 [即其具体被指派为了什么]。既然根据 的同义 (synonymous) 表达与根据 的同义表达并不一致,我们就不应该说 和 是同样适当的;以及,既然一些对 无知的人可以通过 指派实体给 的成员,我们就也不应该接受这样的主张,即后者的值与前者的值同样可以被称作意义 [这里作者应该将“指称的构成性-外部实体 (entities)”与“meaning”严格区别开了,且由于后者 是可以将实体指派给表达式的,所以将其的值称之为意义就并不恰当]。(进一步的讨论见 Kazmi and Pelletier (1998), Westerståhl (1998), Dever (1999))。
显然,组合性限制了意义可能是什么。然而对于所有 中告诉我们的,其将仅仅适用于复杂表达式,简单表达式的意义则可以是桌子和椅子。比如,让我们将复杂表达式的意义解释 (interpret) 为逻辑式 (logical form),即,短语结构树 (phrase structure tree),其组成部分的含义就被指派为末端节点的词项。相当直观地,其中出现的词项的意义,就是复杂表达式意义的一部分,然后,复杂表达式的意义就将被相关的桌子和椅子 [即上文说的将简单表达式的意义考虑作桌子与椅子],以及其句法组合模式决定 (相似的言论可以在 Horwich (1997) 中找到)。
组合性没有限制词汇意义最初看起来是悖论性的,但是这个悖论的根源仅仅是在于,如何使用“组合性”这个标签的不稳定性。有些时候,组合性被说成是一个语言的特征 (或者一个非语言表征系统),它非常好地解释了我们关于语言理解的生产性与系统性,参,Fodor 2001: 6。而 仅被用作上述这样的特征的解释,而其他的则包括,绝大多数词汇意义的上下文不变性 (context-invariance),词汇的有限性 (finiteness),相对简单的句法,以及或许还有其他特征等等。而这些特征合在一起限制了词汇意义可能是什么。参,收录在 Fodor and Lepore (2002) 的论文,以及 Szabó (2004)。
1.3 Structure
以上所说的,关于我们需要什么去限制意义,同样也包括结构。Janssen (1983) 有一个证明是,我们可以将任何在递归可重复 (recursively enumerable) 的表达式集上的意义指派,转换为组合性的,而这只需要我们能够将原有的句法运算 (syntactic operation) 替换成一个不同的就行。如果我们坚持,我们也应该坚持,任何可接受的语义学理论都必须反映句法告诉我们的东西,但句法也并没有提供,任何关于去给出一个适当的组合性语义学的可能。参,Westerståhl 19988。这个结果的寓意就是,尽管对组合性的承诺不要求对特定的句法学家派别的忠诚,但人们不能在语义学理论中无视句法的证据。
的确不要求一种在句法与语义间的紧密的对应关系。举个例子,考虑一种观点,其是,陈述句 的意义是, 为真的可能世界 (possible world) 的可能世界集。那么根据这个观点,所有重言式 (tautology) 都将是同义的,即使实际上,产生于被嵌入进 ‘Rudolf believes that…’这个表达的重言式 (因为 Rudolf 大概有一些重言式的信念,但可能缺乏其他的),其并不是同义的 (我在此仍然假定了一个关于命题态度 (propositional attitude) 的直观的语义学,而不考虑隐形的索引词 (indexicals),与隐性量化)。直观地,这个命题态度的例子是关于组合性的一个反例 [考虑数学必然性, 与 是重言式,在所有可能世界里也都是真的,因而在此是同义的。但或许鲁道夫是一年级学生,其缺乏关于乘法的知识,也就缺乏关于后者的重言性的信念,所以当两者嵌入到鲁道夫的命题态度中时,这两个命题态度句将并非是同义的。不过,重言式或许有不同结构,或者其组成部分有不同的意义,这样的解释并不与冲突,而其也可以解释它们[在命题态度中]的嵌入,如何能够输出一个非同义性的句子。参,Carnap 1947,与 Lewis 1970。]
为了能给出一个关于存在像这样的非组合性案例的规则,我们需要,要求一个复杂表达式的意义是被,其直接的(immediate)结构与其直接的组成部分的意义所决定的(一个表达式的直接结构指,其句法模式是与直接组成部分相绑定的。而, 是 的一个直接组成部分,当且仅当, 是 的组成部分,且 不是 的任何其他组成部分的组成部分)。
对于所有在 中的复杂表达式 ,在 中的 的意义,将由,在 中的 的直接结构,与 中的 的直接组成部分的意义,所决定。
我们将这个加强版本的原则称之为,局域组合性(local compositionality),而将称之为全域组合性(global compositionality),且未加限定的组合性通常是那个全域性的。局域性的原则将更加符合直觉,并且语义学家们也频繁地以它为预设。实际上,一些学者不仅假定,而且还假定串联(concatenation)可以被一致地解释为函项运算(functional application),或者作为连结(concatenation),参 Pietroski (2005, 2012)。而另一些人则坚持,中的结构的相关概念仅仅使用于明显的句子的表层,以及因此,我们的句法学就不应假定移位(movement)与空元素(empty element[应该指的是空语类?empty category]),参 Jacobson (2002, 2012)。显然,根据我们理解那些新奇而怪异表达的能力本身,这些更强的主张并没有直接的证据支持。
1.4 Determination
直观地,如果一个语言是组合性的,那么它不可能包括这样一对复杂表达式,它们拥有相同的结构的且成对的同义组成部分的,但却并非同义。这可以从如下的事实中推出,在一个语言中,相同的结构与相同意义的组成部分,不能够决定多于一个的意义。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这个推理成立,那么我们需要排除一些对的特定的阐述。
Fine (2007)倡导这样一种观点,“Cicero(西塞罗)”与“Tully”是同义的,但,“Cicero is Cicero”与“Cicero is Tully”并不是同义的,尽管事实是这对句子拥有相同的结构。意义的不同来自于,前一句话编码了语义的共指(co-reference),但后一句没有。所有的这些都将与英语相容,而非作为的反例:
对于所有在 中的复杂表达式 ,在 中 的意义,将由,在 中 的结构与在 中的 的组成部分的集成性意义,所决定。
在 Fine 看来,通过“Cicero is Tully”的组成部分,集成性地决定了的意义,超过了“Cicero is Tully”的意义。集成意义包括个体意义加上这些个体意义间的特定的意义关系。我们将称之为集成性组合性(collective compositionality),而通常的将被理解成分配性的组合性(distributive compositionality)。
非常清楚,复杂表达式的意义取决于其部分的个体意义。因此,能够成真的唯一情况是,组成部分的集成意义(不管其或许是什么),决定了其各个组成部分的个体意义。这对于 Fine 的观点来说是自然而然的,他认为,“Cicero is Cicero”的意义取决于,这句话的结构(这将是它区别于“Is Cicero Cicero?”的原因),这句话的组成部分的个体意义(这将是它区别于“Cicero is Caesar”的原因),以及被预计的在主语与宾语间的共指关系,而这最后一个就是组成部分的集成意义的一个方面(这也将是它区别于“Cicero is Tully”的原因)。
给定一个分配性的阐释,将仅仅排除,在一个单一的语言中,存在一对拥有相同的结构的且成对的同义组成部分的,但却非同义的表达式这种情况。这将是一个难题,因为,如上所描述的这对表达式的存在,会违反我们通常意义上理解的对意义的决定,即使这对表达式属于不同的语言。
这里有一个来自 Szabó (2000b)的例子,假定英语是组合性的,以及给定这样两个非同义的句子,“Elephants are grey”与“Julius Caesar was murdered on the ides of March”,以及定义“加密的英语(Crypto-English)”为这样的语言,其拥有和英语同样的表达式,同样的句法,以及几乎同样的语义。唯一的区别是,如果一个句子在英语中和这两个被指定的句子之一是同义的话,那么在加密英语中,它将和[这两个被指定的句子中的]另一个是同义的。我们已经假定了英语是组合性的,因此,英语中没有一对拥有相同的结构的且成对的同义组成部分的,但却非同义的表达式。不值一提地,同样一对表达式在加密英语中也不成立。但直观地,加密英语却不是组合性的。加密英语中的句子的结构,与其组成部分的意义,不能决定,这个句子在加密英语中的意义,因为其如果能决定的话,英语中的句子的“Elephants are grey”将必须决定,“Julius Caesar was murdered on the ides of March”在英语中是什么意思。[我想,这里的论证思路大概是,假定英语中存在句子 A,其和前一个句子(S1)是同义的,那么在加密英语中,句子 A 就将和后面一个句子(S2)同义。并且在两个语言内部,都不存在一对拥有相同的结构的且成对的同义组成部分的,但却非同义的表达式。但问题在于,在普通英语中,A 与 S1 严格同义(我在此用“严格同义”指的是,两个句子的意义的都是依据组合性原则而决定的,并且这两个句子的意义是同义的),但在加密英语中的句子 A 将与 S2 同义,这将导致后面那个句子的意义并非为其经由组合性原则而决定的(无论是其他什么方式,比如直接地整体指派)。这是因为,如果在加密英语中,S2 与 A 同义,且 S2 是依据组合性原则来决定意义的话,那么,由于加密英语与普通英语有着同样的表达式,句法,与语义(除了关于 A 与 S1 和 S2 的同义关系这一条),S2 就将会去决定在普通英语中与 A 同义的 S1 的意义,但同时,由于普通英语是组合性的,S1 的意义应由组合性原则,即自己的组成部分与结构来决定自己的意义,且显然,S1 与 S2 在英语中也并非同义的,所以这就将是荒谬而不可能成立的。]
如果我们想要和我们的直觉更好地匹配地话,那么我们将对一个组合性语言要求更多,而非单纯地说成是一个从结构与部分意义到整体意义的函数。一种可能是对这个函数施加限制,比如我们可以作这样的要求,这个函数将是可计算的(computable),或者甚至它可以被计算地相当快。但是根据上面地例子,如果在英语中计算复杂表达式的意义很简单的话,那么在加密英语中也同样不会非常困难,这样的[关于可计算性的]加强或许并不能解决上面的问题[计算性的要求通常关联于语言理解的心理现实性(psychological reality)]。
对于所有在 中的复杂表达式 ,在 中 的意义,将会由,在 中 的结构与在 中的 的组成部分的意义,通过一个关于人类所有的可能语言的函数,而函数性地决定。
我们将这个加强版的原则称为跨语言组合性(cross-linguistic compositionality)。而对意义的决定,将仅仅是函数性的决定,而我们对不同的语言可以有不同的函数,所以将是语言绑定的组合性(language-bound compositionality)。注意,形式语言可能被设计出来满足语言绑定组合性,尽管如此,其可能违反跨语言组合性,因为它们的句法与组成部分的意义可能违反一些在人类语言中存在的普遍性限制。同样需要注意的是,无论组合性原则的其他版本被给定一种什么样的认知状态(epistemic status)[比如其可能仅仅是刻画一个语言的方法论原则(methodological principle)],跨语言组合性都将是一个清晰的经验性假设(empirical hypothesis)9。
当不加限定地提及组合性时,我一般指语言绑定组合性。再次,这个更强版本地原则将更加符合我们的理论直觉,它在实践中也常常被默认地假设。但支持组合性的传统考虑仅支持弱版本的组合性。
1.5 Context
一个关于自然语言的事实是它包括索引词,这将促使我们去区分两个关于“意义”的概念。在一方面,表达式有一个常设的意义(standing meaning),其按惯例确定,并被通于语言的人熟知,而另一方面,一个被使用(in use)的表达式,将会和情景意义(occasion meaning)相联系,其被翻译者根据该部分的上下文信息(contextual information)识别出来。这些术语来自于 Quine (1960)。Kaplan (1977)使用的是特征(character)与内容(content),但是关于它们是什么,他使用了很多实质性的假设,而我打算将其抽象出来。因此,我们将不应去假设情景意义是从对象(objects),性质(properties)以及关系(relations)中建立起的结构化的实体,或者甚至,陈述句的情景意义将总是命题(propositions)[这避免了很多关于本体论(ontology)层面的争论]。同样,我将不需要假设常设意义是一个语境(context)到情景意义的函数,或者甚至是,它在语境中由情景意义所决定。
当我们谈到意义时,通常在我们心目中想的是常设意义,但并非总是如此,当一个合同做出如下规定,在主文本中的“当前版本的建筑规范”意味着“2012 年版的佛罗里达州建筑规范”时,很显然,这里指的情景意义。相应于这两种关于意义的概念,我们将有两种组合性原则的变体。由于情景意义部分是由语境所决定的,所以也将需要和语境相关。10
对于所有在 中的复杂表达式 ,在 中 的常设意义,将由,在 中 的结构,以及 中的 的组成部分的常设意义,所决定。
对于所有在 中的复杂表达式 以及语境 ,在 中且 中的 的情景意义,将由,在 中 的结构,以及在 中且 中的 的组成部分的情景意义,所决定。
让我们将一些其情景意义时常偏离其常设意义的表达式称作语境依赖的(context-dependent)。语境依赖的词项的范围是个富有争议的议题。在一个极端,我们有语义最小论(semantic minimalism),他们认为,其只包括少数表达式,人称代词(personal pronoun)与指示代词(demonstrative pronoun),少部分副词(adverb)(e.g. ‘here’,‘now’,‘next’),以及少部分形容词(adjective) (e.g. ‘actual’,‘present’,‘local’),参 Cappelen and Lepore (2005)。在另一个极端,我们有激进的语境主义(radical contextualism),他们认为所有词项都将是语境依赖的,比如,Searle (1980)。通常,大多数学者持中间立场,接受来自于两边的,关于自己的立场是站不住脚的批评。
激进的语境主义时常被视为是组合性的一个威胁,更精确地说,是的威胁,参 Cohen (1986), Lahav (1989), Fodor (2001)。但不应该是这样。一个从语境依赖开始而反对的论证,需要去展示,在 中至少存在一个复杂表达式,它的情景意义随语境变化而变化,但其组成部分的情景意义却始终保持不变。通常对组合性的反对会忽略后一部分要求。让我们将塞尔的反对作为一个例子,“构成割草的东西(the sort of thing that constitutes cutting the grass),将和,比如说,构成切蛋糕的东西(the sort of thing that constitutes cutting a cake),是不同的”(Searle 1980: 222)。这告诉我们了什么?仅仅是这样一个事实,即,“cut”在使用中是上下文敏感的,特别地对于其语言环境来说。但这个事实完全与相容。
当然,我们不应坚持,“cut”的情景意义仅仅取决于其常设意义,以及它出现的语言环境[就像塞尔对第二部分要求的忽视一样,而不使词项的情景意义也随着语境变化而变化]。就像塞尔自己强调的那样,“cut the grass”可以挑选出一种东西,当我们在用它去推销一种割草皮的条状物(strips of grass turf)的语境时,而也可以挑选出另一种东西,当我们在用它去推销割草机的语境时。其实按理说,这也显示了“cut”的情景意义同样取决于言外(extra-linguistic)因素。不过不管如何,这都与相容。组合性只要求对所有的语境依赖都可以通过词汇层面的语境依赖进行解释,而不在具体有多少种词汇的语境依赖上持任何立场,参,Szabó (2010), Lasersohn (2012),与 Recanati (2012)11。
1.6 Related Principles
我们已经区分了几种看起来相似的,关于一个语言是组合性的主张,然后我们挑选出了一个比较自然的。所以我们建议将理解为关于“意义”的(而不是关于指称的,或是其他什么被指派为表达式的值的东西),它只假定一个特定语言内的函数(而不是跨语言的),其复杂表达式的意义取决于完整结构(而不是它的直接结构),以及,组成部分的意义是个体性的(而非集成性的)。然而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有了我们对这几项澄清,这里还是有一些模糊之处,因为,至少这里还有两种意义(常设意义与情景意义)。如果我们打算讨论的是情景意义,那么我们的考虑中也应包括那些在语境中被抑制的量化(suppressed quantification)(这仅仅因为在语言中有这样的情况)。[这里作者并没有举例这里的 suppressed quantification 指什么,其实就是在 1.5 的例子中那个“当前的 XXX”“这个量化结构在语境中将具体被限制为“2012 年佛洛迪达州版 XXX”]。
这里有一些值得提及的原则,它们经常和组合性原则一起被讨论到(以及偶尔和组合性原则相混淆),考察一下它们是否等同于将十分有益。
1.6.1 Substitutivity
第一个考察的是个经常被引用的原则,它声称,同义词替换后意义保持不变。如前所述,这个原则需要得到一定澄清。因为,不是所有置换(replacement)都可以被解释为替换(substitution): 当我们用同语言中一个同义的更大的表达式去置换原有表达式时,原有表达式一定是这个更大的表达式的组成部分,否则将如吉奇所指出的那样,“柏拉图是秃子(Plato was bald)”,与,“秃性属于柏拉图”的同义(“Baldness was an attribute of Plato”),将保证这样一对同义关系,即,“那位哲学家最杰出的学生是,是个秃子的柏拉图(The philosopher whose most eminent pupil was Plato was bald)”,与“那位哲学家最杰出的学生是秃性,而这个属性将属于柏拉图(The philosopher whose most eminent pupil was baldness was an attribute of Plato)”,(Geach 1965: 110)。
此外,我们需要将这两个议题区分开:同义替换可以将一个有意义的(meaningful)的表达式变成一个无意义的么,与,同义替换可以将其变成一个具有不同意义的表达式么。对前一种可能性的排除最早由 Husserl (1913: 318)提出,其通常通过语义范畴(semantic category)来说明这个问题。两个表达式属于相同的语义范畴,当其在任何有意义的的表达式中是可替换的(intersubstitutable),而不失去有意性(salva significatione (without loss of meaningfulness))。根据胡塞尔的原则:
同义词属于同一语义范畴。
是相当有争议的,直觉上我们有很多同义词,其实是不能在任何地方都是可相替换的。一个例子,“likely”与“probable”的意思都是,十分相似,然而,即使“Jacques is likely to leave”是有意义的,但,“Jacques is probable to leave”却可以说不是,参 Gazdar (1985: 32)12。而更具有争议的是,这里或许有一些同义词它们在任何时候都不是可替换的,“quick”与“quickly”是一个很好的候选。
排除掉,同义替换会将一个有意义的表达式变成一个拥有不同意义的表达式,这种情况的组合性原则,需要考虑两种关于同义的变体:
如果两个表达式仅仅不同于,其中一个,仅仅将另一个表达式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一个同义替换的结果,则两个表达式同义。
如果两个表达式仅仅不同于,其中一个,将另一个表达式的一些组成部分进行[相应]数个同义替换的结果,则两个表达式同义。
我们将假定在讨论中的语言有这样一个语法,它要求复杂表达式的各个组成部分,其自身都是有意义的。那么就将强于,而等同于局域的,分配性的,语言绑定的,意义的组合性。另外我们将假定,在一个满足的语言中,其等同于,参 Hodges (2001: Theorem 4)。[显然,我们的自然语言将不是这样一种语言,参上面对给出的一些反例]。
1.6.2 The rule-to-rule principle
一些时候,主张 是组合性的会被直接当成,一个关于句法和语义间关系的主张。上述的议题通常被称作,规则对应原则(rule-to-rule principle):
对于句法规则,都有一个对应的语义规则,它将会为句法规则的输出,指派一个作为其[指语义规则函数]输入的意义。
有多强取决于,我们如何解释“规则”。如果任意函数都可以使用这个名称的话,那么规则对应原则将强于,而等同于局域的,分配性的,语言绑定的,意义的组合性的。当如果我们更加合理地坚持,语义规则必须是可计算地(或者是易于计算的),规则对应原则弱于这个主张[此处原文是 But if we insist.....the rule-to-rule principle is stronger than that。这里应该有个错误,因为考虑到“but”,与实际上,仅说了,存在这样对应的规则,没说,这个规则函数具体将是怎么样的,而如果我们规定语义规则函数是可计算的话,那么将弱于这个主张]。以及,如果我们假定规则必须具有一种心理现实性,那么将与说的完全不同。
1.6.3 The primacy of words
通常当我们说一个东西决定另一个东西的时候,我们想的是,前者对于后者是,因果上(causally),或者解释性(explanatorily)上在先的。然而组合性原则通常并不以这样的方式来理解。有些时候,哲学家会这样解读它,词语的意义先于句子的语义,或者更笼统地,词项的意义先于复杂表达式的意义:
复杂表达式,凭借其结构与组成部分的意义,而拥有意义。
一般被认为和,表达式凭借其在一些语言共同体(linguistic community)中的使用而拥有意义的观点间,存在张力。冲突应来源于,(i)对表达式的使用,将在语言行为(speech act)中的使用穷尽,(ii)是句子,而不是词语,能被用作语言行为。为了反对这些主张,人们可以论证,指称,是说话长期在语言行为中执行的东西,而这是由词语完成的,而非句子。人们或许会用一个更强的主张置换(i),比如说,对表达式的使用,是指在断言,询问,命令,等一些其他的语言行为中的,而不包括指称。但即便更强地主张是真的,它也不能挽救反对地论证,因为,表面上,我们仍旧可以断言独立的词语,参 Stainton (2006)。Davis (2003)发展了一个更具细节性的理论,他试图将与各种版本的意义的使用理论(the use theory of meaning)相结合。
1.6.4 Frege’s context principle
在《算术基础(Grundlagen 1884)》的第 60 节,弗雷格有一个著名的宣言,只有在完整的句子中,词语才有意义。这在文献中,其被称为弗雷格的语境原则(context principle)。弗雷格这样写到:“这是足够的,如果一个句子作为整体有意义的话,那么它的部分也将从这个整体中获得意义”(Frege [1884] 1950: section 60)13。表面上看,他主张了词语凭借其作为组成部分出现的句子的意义,而有意义。这与不相容,但并非与不相容。即使,词语有意义,仅仅因为其作为组成部分出现在句子中,这里仍然可以有一个函数(或者甚至是一个横跨所有人类可能语言的函数),它是一个从句子的结构与作为其组中部分的词语,到整个句子的意义的映射。
这里有一个替代性的方式去解释弗雷格的原则,它将使得这个原则成为一个首要性主张(primacy claim)而非决定性主张(determination claim)。为了使得陈述形式匹配于,我们应该放弃对于词语和句子的谈论,而转向复杂表达式及其组成部分的。
一个表达式的意义将由,所有,它作为组成部分出现其中的复杂表达式的意义,所决定。
就像组合性原则一样,将被解释为一个关于指称或意义,局域或全域,集成性或分配性,语言绑定或跨语言,的主张。组合性原则是一个自下而上的意义决定,而语境原则则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只要其不被理解为因果或解释性的关系,那么意义的决定将可以是对称的(symmetric),所以任何版本的都有一个对应版本的。
这里有个加强版本的,根据,一个表达式的意义不仅仅取决于,其作为组成部分出现的所有表达式的意义,还取决于,其作为组合部分出现的任一一个表达式中的意义,此处有:
一个表达式的意义将由,任一,它作为组成部分出现其中的复杂表达式的意义,所决定。
是一个逆的直接后果,时常被称为反向组合性,根据复杂表达式的意义,可以决定复杂表达式的结构,与其组成部分的意义。(Fodor (1998b), Fodor & Lepore (2001), Pagin (2003)提倡反向组合性。Patterson (2005), Robbins (2005), Johnson (2006)则是其反对者。这个争论是复杂的,部分地因为,至少存在一些反向组合性的支持者,仅提倡将其运用到思维语言上,参 Fodor 2001。)
是一个非常强的论断,而绝大多数标准的语义学理论都与它不相容。比如,一个简单的卡尔纳普式语义学,它将句子为真的可能世界集,指派给各个句子。假定,我们在考虑一个包括标准逻辑算子的语言,那么,任何句子都是一个必然为真的句子的组成部分[很简单,比如考虑排中律,那么对于所有表达式,其将是这样一个更大的表达式的组成部分,而后面这个表达式是必然为真的,即]。由于必然真是一个关于所有可能世界的集合,所以这个集合将决定所有该语言中句子的意义,显然这就将会是荒谬的。[比如根据我上面提到的那些全都必然为真的的复杂表达式的结构,那么作为组成部分的所有都将被同样地决定]。
一个在与中间强度的原则是:
一个表达式的意义将由,它作为组成部分出现在的,任一共尾的(cofinal)表达式集中的,所有表达式所决定。
(一个表达式的共尾集,是这样一个集合,这个至少存在一个成员的集合中有,作为一个组成部分出现的任一表达式。除了非常奇怪的语言,语言中的关于所有表达式的集合,其中这些表达式为给定而作为组成部分出现的,前面这个集将是许多表达式的共尾集之一。所以可以从推出,但反之不成立。可以从 中推出,但同样,反之不成立。)
关于的一个有趣特征是,它看上去和蒯因的翻译的不确定性(indeterminacy of translation)相冲突(将这个论断考虑作,其可以推出意义的不确定性)。假定,在一个相关的更大的自然语言的语片中,所有的观察句(observation sentence)集都是共尾的,以及观察句的意义都被认为是刺激意义(stimulus meaning),然后强调了所有词语的意义都是在我们的语片中被决定的。最近,已经有一些尝试展示了可以从较少争议的主张中推得,甚至是从蒯因自己的承诺中推出,参 Werning (2004)。Werning 的论证的核心是扩展定理(Extension Theorem),参 Theorem 14 in Hodges 2001。这个定理指出,一个对于共尾集的表达式的意义指派,将满足,而对满足的所有表达式的一个意义指派,有个唯一的外延,同样将是自身的逆(有一个一般性结果有被提到,在 Hodges 2012: 257)。而从扩展定理到拒绝不确定性所需要的极端假设,将存在问题,参 Leitgeb (2005)。[最后这一段关于蒯因的及 Extension Theorem 的讨论实在不熟,见谅。]
1.6.5 The building principle
关于 是组合性的断言时常被当作其意味着,任何一个 中复杂表达式的意义,都建立自其组成部分在 中的意义,我们称这个原则为 的构造原则(building principle)。这是一个相当强的主张,至少,如果我们严肃地对待构造的隐喻的话[考虑,隐喻性句子将不会“直接地”是关于其构成部分的意义而建立起来的句子]。在这种情况下,复杂表达式的意义自身将是一个复杂的实体,其结构是句子的结构的镜像[为了处理像隐喻性的句子这样的现象,这里附加了一层本体论承诺,其如文中所述,其自身将作为一整个实体,且内部结构反映句子结构],参 Frege (1892, 1919)。这大概蕴含局域的,分配性的,语言绑定的意义的组合性,但并不会被蕴含。
2. Formal Statement
Montague(1970)提供了一个清晰明了的方式去形式化组合性原则。其关键是,组合性要求在一个语言的表达式与其意义间,存在一个同态(homomorphism)。
让我们将一个语言的表达式考虑作由一些运算(句法规则)定义的一个集合。以及我们需要,句法规则总是适用于固定数量的表达式,然后输出一个单个的表达式,以及允许,一些特定表达式是未被句法规则定义的。所以,句法代数(syntactic algebra),是一个部分性代数,,在这里 是一个(复杂与简单的)表达式集,以及,所有 是一个在 上,固定参数[即运算 的下标 ,它表示具体的句法运算是哪个,而 则就是参数集]的部分性句法运算。句法代数通过意义指派 被翻译,这个意义指派是一个从 到 的函数,而 是对于 的表达式有效的意义集。
现在让我们考虑 ,一个在 上的关于 项(-ary)的句法运算。 于 是组合性的(-compositional),仅仅在这种情况下,这里有一个在 上的 项的部分函数 ,当 是被定义的时:
(在英语中,这里有一个部分函数 ,它是从 的意义,到,经由对一个句法规则 的运用而从 构建的,[整个]表达式的意义的,函数)。
最后,我们可以说这个 是绝对(simpliciter)组合性的,仅在这种情况下, 于每个在 中的句法运算 都是组合性的。而当 是组合性的时,这将包括一个在 上的语义代数(semantic algebra) ,以及一个 与 间的同态;参,Westerståhl (1998)。(更多的细节,变体,以及形式化的结果见 Janssen (1983, 1997), Hodges (2001),以及 Pagin & Westerståhl (2010a)。涵盖了一些具有几种语境依赖的语言的概括,见 Pagin (2005), Pagin & Pelletier (2007),以及 Westerståhl (2012)。)。
既然在 将指派什么东西给 这个问题上,这个形式化表达并没有对其做出任何限制,因此,它完全可以同时是指称与意义的组合性的形式化表达[而实际上,在蒙太古的原始表达中,意义指派函数的输出对应的,也是将语义对象(semantic object)囊括其中的,意义的对象集而非单纯的意义集]。如我所说的一样,这里形式化的是局域的,分配性的,语言绑定的,组合性:这将要求一个语言中每个句法规则的运用都要和一个恰当的语义函数的运用相匹配。要捕捉到跨语言组合性的特征也很简单:我们只需要说, 中的那些表达式将是所有人类可能语言的表达式即可(当然,如果我们允许句法代数中包括不同语言的表达式,我们可能会想坚持,句法运算要将表达式们映射为同一语言的一个复杂表达式,而如果句法运算的论元位是被不同语言14的表达式所填充的,那么它们将仍是未定义的)。
要捕捉到全域组合性的特征的话则要更复杂一点。这有一个尝试。让我们说,表达式 与 是局域相等的(local equivalent),仅在这种情况下,即,它们是,对[两个对应的]表达式列表运用相同句法运算的结果,而[这两个]列表中对应成员是同义的。(更形式化地,对于一些自然数 ,这里有 项的 在 中,以及这里有一些表达式 ,与 在 中,而对这样的表达式有,,以及对于所有 , )。非常清楚, 是局域组合性的,仅在,局域相等的表达式对是同义时。而让我们说 与 是全域相等的(global equivalent),仅当它们是,对[两个对应的]表达式列表运用相同句法运算的结果,而[这两个]列表中对应成员要么是(i)简单且同义的,要么是(ii)复杂而全域相等的[如果是后者,则对其中的复杂表达式再重新执行这个规则进行判定即可,这里是一个递归](关于这里的递归定义(recursive definition)更形式化的表达是这样。表达式 与 是 1 位全域相等的(1-global equivalent),仅当它们是同义的简单表达式。表达式 与 是 位全域相等(-global equivalent)的,仅当,对于一些自然数 ,这里有 项的 在 中,以及这里有一些表达式 ,与 在 中,而对这样的表达式有,,以及对于所有的 ,这里有 ,而这样的 与 是 位全域相等[注意我在这里加重的“所有的”,区别于关于个体 的局域相等,在新引入的 中的全域相等,要求其中所有的 的相等,而 位全域相等可以理解为一个递归内复杂表达式的, 位则是对于一个递归外的总体的复杂表达式的]。最后,让我们说表达式 与 是全域相等的,仅当,对一些自然数 ,这里有 位全域相等)15。我建议, 是全域组合性的,仅当全域相等的表达式对都是同义的。
集成性组合性远弱于全域组合性。它可以用一些小技巧形式化,我们可以说 是集成性组合性的,仅当,集成性相等(collectively equivalent)的表达式对都是同义的,这里我们定义的集成性相等完全相似于全域相等,而仅仅有一个区别。在递归步骤中,我们不仅需要 与 是 位集成性相等(-collective equivalent)的,我们还需要,在 与 间应有非常相似的语义关系成立。因此,我们给“Cicero is Cicero”与“Cicero is Tully”两者不是集成性相等的情况留下了余地,即便,它们有相同的结构,与其固有(proper)的组成部分是集成性相等的[但后者不具有“被预计的在主语与宾语间的共指关系”,因此它们间也将不具有“非常相似的语义关系”];参 1.4 节。
3. Arguments for Compositionality
关于组合性的最简单的辩护是,它是由许多人的关于意义和结构的直觉所支持的。虽然有一些有趣的假设性的反例(见 4.2 节),但它们也许可以通过,我们对句法和(或)语义理论进行适度的修改得以解释。这种辩护是合理的,但却太过平庸。因为即使它成功地说服了一些还没有被说服的人,它也让我们所有人都蒙在鼓里:为什么组合性是真的?组合性的辩护者应该做得更好[即,我们需要一个解释性的辩护]。
3.1 Productivity
最常用来支持组合性的论证是基于生产性。它可以追溯到(至少)弗雷格,他声称:
“我们理解我们以前从未听说过的句子的可能性显然取决于这一点,即我们可以用作作为部分的对应的词语来构建句子的意义。”
——Frege [c. 1914] 1980: 79
该论证是一个对最佳解释的推论,可以进行扩展和重新措辞,而不必假设这里的意义是弗雷格式的16(sensus)。
从生产性的角度进行论证:既然有能力的说话人能够理解他们以前从未遇到过的复杂表达式 ,那么一定是他们(也许是默契地)知道一些东西。在此基础上,他们能够在没有任何额外信息的情况下弄清 的意义。如果是这样,那么他们已经知道的东西一定会决定 的意义。而这种知识,除了是对 的结构的知识,和对 的简单组成部分的个别意义的知识之外,不可能是其他东西。
为了支持这样一种说法,即我们确实理解我们从未听说过的复杂表达式,哲学家们常常诉诸无界性(unboundedness):尽管我们是有限的存在,但我们有能力去理解无限大的复杂表达式集中的每一个。尽管有人持不同意见——例如 Ziff(1974)和 Pullum & Scholz (2010),但认为自然语言包含无限多复杂表达式的说法其实是有道理的。17不过同样有道理的是,第一次阅读此词条的人以前从未遇到过这个句子,因此,从基数的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似乎是多余的。有时,自然语言是可学习的(learnable)这一事实也被用来论证组合性。这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论点:我们能够学习一门自然语言之所以值得注意,是因为一旦我们学会了它,我们的理解就是生产性的。但如果出现了一次我们不能理解的以前从未遇到过的表达的话,如果没有详细的经验研究,我们就不能排除这样一个假设:我们是死记硬背地学语言的。
关于从生产性出发的论证,首先要指出的是,它是一个支持的论证,即全域的,分配性的,语言绑定的,意义的组合性。它没有提供理由去论证这一原则所不蕴含的东西,特别是它不能建立,,或者。
这种[从生产性到组合性的]论证是可以被批评的,理由是这种考虑根本不能确立一种普遍性主张。假设有人认为复杂表达式 是的反例。事实上,我们倾向于理解我们从未听说过的各种复杂表达式,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第一次遇到 时就能理解它。但是这里假设我们的确能理解它,仍然是,即使一般情况下我们倾向于,凭借对这个从未听说过的复杂表达式的,结构与简单组成部分的意义,来理解它,但我们也可能以其他方式来理解 。对生产性的一般考虑不能排除组合性的个别例外。(孤立的假设性的例外常常被视为习惯表达(idiom),这些表达式的句法复杂度只被认为是表面上的。但是,除非我们有明确的非语义依据来挑出习语,否则 这种做法就是乞题。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标准,但它们往往颇有争议;参 Nunberg, Sag,与 Wasow (1994).)
3.2 Systematicity
另一个支持组合性的论点是基于系统性的,即我们所理解的句子中存在明确的和可预测的模式。例如,任何理解“地毯在椅子下面”的人都能理解“椅子在地毯下面”,反之亦然。这也是对最佳解释的一种推论,可以总结如下:
从系统性的角度进行论证:通过分别对成分 和 进行句法运算 构造的复杂表达式 和 ,任何理解 和 这两个表达式的人同样也能理解其他有意义的复杂表达式 ,而 是由对 和 中的表达式进行句法运算 构造得来的。所以任何知道 和 的意义的人肯定都有能力弄清楚 的意义,而不需要额外的信息。如果是这样,那么 和 的意义必然共同决定了 的意义。但唯一使这为真的可行办法是:若 的意义决定了 的意义和 ,并且 的意义决定了 的意义和 ,那么 的意义和 就决定了 的意义。
虽然从生产性和系统性的论证通常都是一语双关,但它们其实是截然不同的考虑。与前者的主要前提不同,后者的主要前提完全不明显。具体的例子似乎很有道理:任何能理解“狗在睡觉”和“猫醒着”的人也能理解“狗醒了”和“猫睡着了”,任何能理解“黑狗”和“白猫”的人也能理解“黑猫”和“白狗”。但是,所有理解“一小时内”和“没有表”的人,是否也理解“在表内(within a watch)”和“没有一小时(without an hour)”呢?所有理解“中途关闭”和“坚持相信”的人,是否也理解“中途相信(halfway believed)”和“坚持关闭(firmly closed)”呢?正如 Johnson(2004)所说,自然语言是系统性的前提是,对所有表达式进行自然的不重叠的语言范畴化(linguistic categorization)。而这种范畴化的存在是一个大胆的经验假设。
Fodor(1998b)确实提出了一个支持系统性的经验性论证。他的观点是,如果复杂的表达式可以在不了解其组成部分的情况下被理解,那么不知道如何澄清以下事实,对一个几乎完全由复杂表达组成的语料库(corpus)的接触,足以能够学会词汇项的意义。作为一个经验性的事实,孩童学习单词的意义几乎完全是通过在其他表达中遇到它们。然而,正如 Robbins(2005)所指出的那样,这一观察结果最多只能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理解一组适当大的复杂表达式集合,而其中一个给定的表达式作为组成部分出现,就足以理解这个部分本身。但这并不表明理解任何复杂表达式就足以理解其组成部分。
生产性和系统性的论证在它们所要证明的东西上也有所不同。首先,来自系统性的论证所证明的东西比(任何版本的)组合性要弱。如果我们对“狗睡着了”和“猫醒了”这对句子进行论证,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狗”、“猫”、“睡着了”和“醒了”的意义加上断言(predication)决定了“狗醒了”的意义。但这并不是说“狗”和“醒了”[这两个]的意义加上断言就能做到这一点。其次,如果这个问题能够以某种方式解决,那么系统性的论证不仅证明了全域组合性,而且证明了局域组合性:它告诉我们,直接组成部分的意义和直接结构决定了复杂表达式的意义。最后,如果该证明成功了的话,来自系统性的论证不仅证明了组合性原则的一个版本,而且证明了反向组合性。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任意复杂表达式的意义决定了它的直接结构和它的直接成分的意义;参 1.6.4 节,Fodor & Lepore 2001: 59; Pagin 2003: 292.
与从生产性出发的论证一样,系统性的论证也无法筛选出孤立的反例。尽管如此,考虑到自然语言大体上服从,分配性,局域,语言绑定的,意义的组合性及其反向的主张,这仍然是一个相当强有力的论证。
3.3 Methodology
到目前为止,相信组合性的最流行的理由是它是有效的。语言学家们将该原则的各种版本当成工作假设,并在其基础上发展了语义理论。这些理论为某些数据提供了直观上令人满意的解释,如推论的有效性或无效性(the validity or invalidity of inferences)或最小对(minimal pairs)之间的可接受性对比。此外,每当有人提出某些现象要求放弃该原则时,那么后来的研究又会马上表明事实并非如此:合理的优雅的、比较自然的组合性理论就在眼前;参 4.2 节。
尽管它很受欢迎,但这并不是相信组合性的一个很好的理由。组合语义理论能够解释某些事情,并不意味着,这些事情能被组合性解释是因为它们是组合性的。我们有理由认为,如果不假定组合性,我们就不能解释同样的事情了吗?在我看来,我们似乎没有这样的理由:语义学家们关注的是他们能否在提供令人满意的解释的同时坚持组合性,而不是关注他们是否必须接受组合性才能提供令人满意的解释。我们无权假设,采用组合性作为一种工作假设有助于语义学去提供一个成功的解释。
关于组合性的一个更有希望的方法论论证如下。我们能够实时交流的事实,使得我们所采用的解释算法的计算复杂度很可能是比较低的。事实上,我们似乎有理由认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复杂度最低的语义理论是更可取的。而且一些研究表明,在一定条件下,符合的某种加强版本的语义理论将是最小复杂度的;参 Pagin (2012)。唉,这些条件对于自然语言来说往往是不现实的。尽管如此,我们可以把它们看作是理想化[条件],这使得采用组合性作为工作假设仍然是合理的。
4. Arguments Against Compositionality
基于生产性和系统性的论证是有说服力的。许多语言学家和哲学家已经表明,要能够出色地解释这些现象,就必须要假设组合性。所以,在我展示一些语义学文献中的反例之前,为了更加生动形象,我会讨论一些简单的非语言学情况,这些情况在表征系统中缺乏组合性,但却也是生产性和系统性的。
4.1 How Compositionality Might Fail
不妨考虑一下国际象棋中的代数记谱法18。棋盘上的竖列和横行是其中最基本的:竖列由数字 1 到 8 标记,横行由字母 a 到 h 标记。方块由横行和竖列共同定位。例如 b5 就是第二横行和第五竖列的交汇。大写字母代表棋子:K 代表国王,Q 代表王后,R 代表车,B 代表主教,N 代表骑士。
棋子的移动由一组三元体表示,它们分别是一个大写字母,用来代表移动的棋子;以及一个符号,用来代表棋子的目的地方块[棋子的目的地方块由字母和数字构成]。存在 5 个例外:(i) 卒的移动开始没有大写字母来代表,(ii) 如果不止一个同类棋子能够移动到同一个方块,那么代表来源地方块的符号,要直接放到代表目的地方块的符号前面[这个规则是为了避免记谱时候出现模糊——不知道到底是同类棋子中的哪一个移动到了目的地],(iii) 如果一个棋子的移动吃掉了另外一个棋子,那么需要加上一个 x 符号放到代表目的地方块的符号前面[例如,fxe4],(iv) 符号 0-0 代表“王车易位”中的短易位,即“王翼易位”,(v) 符号 0-0-0 代表“王车易位”中的长易位,即“后翼易位”[国际象棋中的“王车易位”规则理解起来不困难,但是解释起来很麻烦,读者可自行搜索具体细节]。“+”代表将军,“++”代表双将。记谱法剩余的部分是为了对棋子移动进行解说[好棋臭棋之类],因此对于理解接下来的话题来说并不重要。
真正理解了代数记谱法的人肯定可以跟上某一局象棋比赛中的描述,而能跟上的人们也肯定可以分辨出哪一个描述代表哪一步移动。尽管如此,非常清楚的是,人们在看到描述中的 Bb5 的时候,知道什么是 B,什么是 b 和什么是 5,仍不足以弄明白它代表哪一步。它一定是一个象走到 b5 方块,但是我们不知道到底是哪一个象(不管是黑方还是白方),并且我们也不知道它来自哪个方块。所有这些,都可以通过从一开始就追随比赛的记谱描述来确定,这假设了一个人知道棋盘角色的初始布局,知道白方移动了第一步,接着黑方,然后交替移动的每一步。而仅仅盯着 Bb5 是没有帮助的。
这个例子的第一个教训是,即便我们无法通过表征的简单成分和其构成方式,来理解复杂表征,我们仍然可以对其拥有生产性和系统性的理解。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理解了系统的人都知道特定的事情(例如,知道棋子初始布局和移动顺序),而从这些事情中获得错失的信息(例如,什么棋子正在移动,它们移动到哪儿)。
第二个教训是,给定一些特定的,关于在象棋记谱符号中的意义的假定,即使表征系统本身不是组合性的,我们也能够拥有对表征的系统性与生产性的理解。在这个问题中有两个假设,(i) 我在这部分第一段给出的描述,完全决定了象棋记号的简单式表达意味着什么,以及它们怎么组合成为一个复杂表达式的,以及(ii) 在国际象棋记谱中的一行的意义决定了一个移动。可以拒绝第一个假设,例如,可以认为 Bb5 中的 B,其意义包含索引成分,在描述的上下文中,从来源地方块中挑选出某一个“象”。也可以拒绝假设二,论证说,例如,Bb5 的意义是“一些象从某个地方移动到了方块 b5”——Bb5 的提出[注意是 utterance,前面有加引号表示],可能带有一些额外的信息,但是那无关符号的语义。这两种都能够部分保留组合性。但第一种使得我们不得不谈论的词汇意义的问题,变得复杂化了,第二种则加深了,表达式的意义,和,对表达的提出而传递的信息之间的鸿沟[即,诉诸了语用,对表达式的提出与使用]。保留组合性是否值得付出这些代价(或者,这里是否还有其他关于理解代数记谱法故事),这一点也不清楚。基于现在我们所知道的,代数记谱法可能不是组合性的。
4.2 How Compositionality Allegedly Fails
我们现在简要讨论 4 个著名的来自于语义学文献的,关于英语的组合性的反例。这些例子被认为是代表性的,但并没有穷尽所有的反例(有关组合性问题在形式语义学(formal semantics)中的经典解决方式的,更系统的展示,见 Zimmerman 2012)。在每个例子中,我们也要指出什么可能是对这些挑战的合理回应。
的假定反例总是,复杂的表达式的意义看起来不仅取决于组成部分的意义和结构,而且还依赖于第三种要素。其中一些是语言的语境:一个复杂表达式的意义似乎部分依赖于它怎么嵌入到一个句子之中的(4.2.1),或者依赖于句子之间的顺序(4.2.2)。在其他情况中,第三种要素是超语言的(extra-linguistic):依赖于复杂表达式被使用的场景(4.2.3),或者信念者对表达式意味着什么信念(4.2.4)。
这些假定性的反例并不是同一层面的,虽然它们都违反了的信条。有些可以比其他的更容易和系统性与生产性相协调。如果事实表明,要解释被嵌入的句子,我们也需要关于外层句子的信息,那或许我们将不得不承认,计算复杂表达式意义的算法,比我们想象中的更为复杂。但算法仍旧是算法,我们如何理解复杂表达式的核心,仍然能够保持不变。而相反,如果事实表明,为了解释一个句子,我们必须要知道各种暂时性的非语言事实,那么我们或许将不得不承认,我们如何能可靠地理解一个从未见过的句子,这将仍然是个谜。那些接受后者这样的反例的人,必须要提供一个关于[语言何以是]生产性与系统性的替代性解释。
4.2.1 Conditionals
考虑从下面一组最小对:
每个人都能成功,如果他认真工作的话(Everyone will succeed if he works hard)。
没有人能成功,如果他游手好闲的话(No one will succeed if he goofs off)。
将译为一阶语言就是。但是与之类比,将译为则不够充分。将翻译为更好,但原因却不甚清晰。我们可能可以将“”变成等价的“”,但是这样我们就得,不明不白地把否定词加到嵌入条件句的后件中。
这引起了一个关于英语组合性的困难,因为和的句法结构似乎要一样,而且对于的意义,“if”贡献了某些类型的条件关联,但不必须是实质条件(material condition),这样说才是合理的。但是对意义来说,“if”似乎却没有贡献这样的东西。那么,准确来说,一个关于被嵌入的条件子句的解释,似乎对主句的量词是敏感的,而这违反了组合性。
一个可能的回应是认为,无论是还是的意义,“if”都没有贡献条件关联,而是标明了对量词域的限制,就像和的短语所表明的那样19:
Everyone who works hard will succeed.
No one who goofs off will succeed.
如果这个提议(无论他怎么实现),被用在量词“most”上面,那么就会引起麻烦。不同于,说,努力工作进而取得成功的学生(在给定的语境域中)是学生中的大多数(在相关的语境域中):
Most students will succeed if they work hard.
Most students who work hard will succeed.
有一些组合性的建议处理了这个例子,但是显然它们是缝缝补补的。一个优雅的语义分析能否在遵循组合性的同时处理量词下的“if”从句,这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20。
4.2.2 Cross-sentential anaphora
考虑下列一组来自帕蒂的最小对:
我掉了十颗弹珠,除了其中一颗以外都找到了。它可能在沙发底下 (I dropped ten marbles and found all but one of them. It is probably under the sofa)。
我掉了十颗弹珠,找到了其中九颗。它可能在沙发底下(I dropped ten marbles and found nine of them. It is probably under the sofa)。
和之间存在显著差别,第一个没什么问题,而第二个则非常奇怪。这个差别似乎事关意义,所以和不能是同义的。尽管如此,作为它们开头的句子至少真值条件(truth-condition)等价。如果我们采纳了某种关于意义的概念,即如果真值条件等价那么其同义,那么我们就有一个明显的组合性反例。
很少有人坚持,和开头的句子真的是同义的。关于这个例子的有趣之处是,即使我们断定应该选择一个更精细的关于意义的概念,怎么解释这些句子的对比将仍不清晰。其差异源于这个明显的事实,开头句中的“one”,是“it”恰当的先行词,而在中的开头句则没有一个类似的角色。一些学者已经建议,考虑这个问题的正确方式是,去选择一个关于动态(dynamic)意义概念,它可以为后续句子编码的回指提供可能(参,Heim 1982; Groenendijk & Stokhof 1990, 1991;与 Chierchia 1995)。
这些情况可能很有趣,但是我们还是不清楚,当我们想保留关于意义的真值条件的概念时,组合性所面临的真正挑战是什么。不清楚是不是缺少在那里的那种一般解读,仔细想想,似乎最好还要说,这种一般解读是可得到的,虽然获得起来有一定困难。(我认为这和 Irene Heim 的例子形成对比:“他们结婚了。她真好看(They got married. She is beautiful).”这类似于,因为开头句中缺少第二句话代词的先行词。尽管如此,新娘被称赞好看,这点是非常清楚的)。如果和的差别仅仅只是这样,那么,也不清楚,是不是必须要接受它们之间的意义是不同的。
4.2.3 Adjectives
假定一个叶子已经变成棕色的日本枫树,而它的叶子又被重新刷成了绿色。考虑一下,一些人指着叶子说:
这片叶子是绿色的(This leaf is green.)。
这句话在一些时刻是正确的(比如,说话者是在挑选装饰用的树叶时这么说的),在另外一些时刻是错误的(比如说话者是在定义叶子所属的树种时说的)。在两种情境下,这些词语的意义都是一样的,且它们的句法组合也是一样的。但是的意义,即在这两种情境下,当被提出时,说了什么,这将是不同的。正如这个例子的发明者,Charles Travis 所说:“语词的所有特征,当它为真的时候有所规定,当它为假的时候也有所规定”(Travis 1994: 171-172;同样见,Travis 1996,以及 Lahav 1989)。
对这个挑战有许多可能的回应。一个方式是否定相关的直觉。或许,如果它被涂成了绿色,那么叶子真就是绿色的,在两个情景中就都是对的。尽管如此,当我们怕被误导的时候,认为这句话是对的,就好像有点勉强。我们可能会错误地认为,有没有被涂料涂,叶子都将是绿的(参,Sainsbury 2001,与 Berg 2002)。第二个选择是指出,一个句子在一个情景下说一件事,在另一个情景下说另一个事,而这和这个句子保留同一个意义不矛盾。我们真的有指称上的对组合性的挑战,或者内容上的对组合性的挑战吗?不清楚,因为“绿色”的内容或者指称可能在两个情景下发生改变。这是可能的,例如,语词的词汇表征包含索引要素21。如果这看起来仅仅是缝缝补补,我们可以反过来说,虽然中没有语境依赖表达,它仍然可以被用作真假两种断言。可能组合性情景意义的决定就是贫乏的(甚至不是命题的),这就是为什么它们总是和说话者所断言的东西不同。
4.2.4 Propositional attitude
可能对组合性最众所周知的反对来自于以下观察,即使 和 是同义的,当它们嵌在心灵态度动词的补语中时,相应句子的真值可能是非常不同的。所以,尽管“eye-doctor(眼科医生)”和“ophthalmologist(眼科医师)”是同义的,但是当 Carla 忽视了这个关于同义词的事实的时候,可能是对的,而则是错的:
Carla believes that eye doctors are rich.
Carla believes that ophthalmologists are rich.
所以,我们有了一个显而易见的违背组合性的例子,参 Pelletier(1994);关于对命题态度的报告(propositional attitude reports)的话题,已存在数量可观的语义学文献。一些人认为,这表明了自然语言中没有真正的同义词。如果是这样,组合性(至少是语言约束版本)将是真的但也会是空洞的。一些人否定和在真值条件上不同的这种直觉,并且依照隐含(implication)22来寻找对对立印象的解释。有些人放弃了组合性的信条,但仍然将语义子句作为递归性的23。而有些人通过给“相信(believe)”设定一个隐藏的索引性,而保留了组合性(例如,Richard 1990, Crimmins & Perry 1989,以及 Crimmins 1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