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导读女性主义理论:从现代性到后现代”选文29;单篇选文翻译并不代表译者们的实质立场。
The Woman-Identified Woman
女性-认同之-女性/女性定义女性
我们的思想解放,要归功于在这个意识觉醒的群体中所有挣扎、学习的女性们,尤其是女同性恋者,因为是她们所踏上的道路刻画阐明了女性运动,同时也将重点放在了女性受压迫的本质和根本原因上。
一个女同性恋者是什么?一个女同性恋者是浓缩、凝结了所有女性的愤怒,直至爆发的那一步。她往往在很小的年纪就开始凭借她内心的冲动而活,追寻成为一个与自己身处的群体相比,更加完整、更加自由的人。这也许会要在将来才能实现,但总之,她一定可以。而她的渴望、她的行动,经年之后,则会使她卷入一场痛苦不堪的冲突与矛盾中,与人、环境、以及大众所接受的思维、感受和举动,直到陷入一种持续对抗的状态,对抗着周围的一切,通常也包括着自我。也许她并不能充分意识到她的个人需求会带来的政治影响,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她无法接受仅仅因为她是女性,这样一个最基本的社会角色,所带给她的种种限制与压迫。
她所经历的一切迷茫与混乱会迫使她产生一种内疚感,而这种内疚感又会与她所能体察到的、自己与社会对她的期望有多少出入[差距]成正比,并/或者最终让她开始怀疑,分析她所属的社群里的人或多或少能够接受什么。被迫地,她改变并形成一套自己的生活方式,大部分时间都是独自生活,通常比她的异性恋姐妹更早一点地认清生活的孤独本质(这一点会被婚姻神话所遮盖)以及对于现实的错觉。某种程度上来说,“成为一个女人”意味着沉重的社会化,她无法摆脱这一点,也就无法与自己达成和解。因为她陷入了一种窘境,即她在接受这个社会对她的看法——在这种情况下,她无法接受自己——和尝试理解她在这个充满了性别歧视的世界遭受了什么,以及这[性别歧视]背后的功能性和必要性[于父权制而言],二者之间徘徊。我们,通过努力,发现自己站在了一趟曲折的旅程的另一边,而长夜漫漫。从那趟旅途中收获到的观点、自我的解放、内在的平静、对自我和对所有女性真正的爱,是值得与所有女性一同分享的——因为我们都是女性。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女同性恋,就像男同性恋一样,只有在一个性别歧视泛滥、性别角色刻板且男权至上主导的社会里,才会出现如此的行为界定。这些性别角色使女性被划分成一个为主导等级的男性提供支持与服务的等级[caste]、通过让男性不沉溺于自身的身体与感情,以此来削弱他们对情感的依赖,继而从事他们的经济、政治、军事活动。这一切是对女性的一种非人化。所谓同性恋,是基于性/性别建立角色(或社会认可的行为模式)的特定方式的副产品,因此它是一个不可靠的(与“现实”不一致的)分类/划分[inauthentic (not consonant with “reality”) category]。在一个男性不再压迫女性、性可以根据感受被畅所表达的社会里,关于同性恋和异性恋的划分将会消失。
但是女同性恋与男同性恋之间仍有着不同,并且在社会上也充当着不同的“职能”。“Dyke”(译注:指女同,含贬义)这样一个表达是一种不同于faggot(指男同)的贬低,尽管二者都暗指一个人没有按照社会约定俗成的那样去扮演性/别上的角色,也因此不是一个“真正的女人”或“真正的男人”。对于一个“假小子”所呈现出来的那种勉强的钦佩,和对一个阴柔一点的男孩所表达出来的那种厌恶,都指向了同一件事:这个社会所保有的对女性、或者扮演女性的人的厌恶。并且在维持“女性是令人轻蔑的”这件事上,这个社会有大量的投入汹涌于此。“女同性恋”是一个词语,一个标签,一个把女人束缚住的条件。当一个女人察觉到这个词正在抛向她时,她就知道自己已经越界了。她知道她自己已经越过了性/别角色的界限。
于是她退缩,她反抗,她“调整”自己的行为,让其看起来好似能获得认可。“女同性恋”作为一个标签,被男人发明出来,然后狠狠甩在那些想要追求与他们平权,挑战他们的特权的女性(包括女人作为男人之间的交换媒介这样一种特权)的身上,以及那些敢于坚称自己的需求应处于首位的女性身上。把这个标签贴到那些积极参与女性解放运动的人,是整个漫长的历史里近年才有的做法。年纪稍长一些的女性会记得,在不久以前,任何一个成功的、独立的、一生都不围着男人转的女人都会听到这个词。因为在这个性别歧视、性别偏见横行的社会里,女人想要独立,那她就不能做女人——她必须做一个女同性恋。这句话本身就告诉了我们女性的处境。它尽可能地阐明了一点:女人,和人,是对立的、矛盾的、冲突的。因为一个女同性恋者并不被认同为一个“真正的女人”。然而,在流俗之见里,女同性恋和其他女人有一个本质上的区别:性取向——也就是说,当你去除掉所有的包装,你最终会意识到:作为一个女人,她的本质是被男人操(the essence of being a “woman” is to get fucked by men)。
“女同性恋”是男性在人类中划分出来的一个性类别。虽然所有的女性都被非人化为性客体,但作为男性的性客体的女性也得到了一些“补偿”:比如可以与他的权力,他的自我,他的地位,他的保护(免于其他男性的伤害)紧密相连,以此感觉自己是一个“真正的女性”,坚持自己的这个角色,以此获得这个社会的认可,等等。如果一个女人是通过正视另一个女人来正视自己的,那么当她想要去回避那些被非人化对待所带来的赤裸裸的恐惧时,她能找寻到的合理性,能身处的缓冲带就愈来愈少。在此我们发现,许多女性在被女性当作性对象的时候,她们会经历最强烈的恐惧,这不仅让她们无法拥有上述情况中男性连带来的、所谓的“补偿”,还会揭露出女性的真实处境是一片空白、一片荒芜。当一个直女发现自己的一个姐妹是女同时,这样的非人化对待就开始表现出来了。直女会开始将这位女同看作是自己潜在的性对象,并在女同身上找到一种替代性的男性角色。这反映出来她对于异性恋的一种条件反射,当性涉及到一段关系时,她会将自己当做一个客体,而这也否认了女同性恋作为一个人应当拥有的全部人性。
对于女人,尤其是参与解放运动的女性来说,通过这种男性定义下的网格化的角色框架来尝试理解女同性恋,就是在接受男性文化下的条件反射,并像她们自己被男性压迫一样压迫女同性恋。我们要延续男性视角下给出的这一整套分类体系,根据与所谓其他“类别”的人发生性关系,来定义所有的女性吗?分裂女性之间的一个主要方式就是:不仅给一个始终逐求人性的女性贴上“女同”标签,也给女性群体中,任一一个处于真爱、真正的团结和卓越之情境中的女人贴上这个标签,这是可以将女性禁锢在“女性角色”的一个条件,也同样是一个驳斥/恐吓的术语,让女性之间无法产生连带、建立属于自己的团体、进行协作。
投身运动中的女性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极力回避“女同性恋”这个话题,不去谈及和面对。“女同性恋”让人感到紧张。她们既充满敌意,又模棱两可,或者试图将其隐入一些“更宽泛的问题”。她们宁愿不去谈论这个话题。如果不得不去谈论,她们会用“她们的薰衣草戒指”[1]否认此话题。但它不是一个该被边缘化的问题。处理女同性恋这个议题,对于女性解放运动的成功和实现有着必要的联系。只要使用“dyke”这个词还可以威慑女性,让她采取不那么激进的立场,让她无法与女性群体中的姐妹建立连接,让她只把“男人”和“家庭”放在首位,那么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她始终是被男权文化所控制。除非女性之间在彼此身上看到了包括性爱在内的首要承诺的可能性,否则她们就不会承认自己轻而易举交付给男性的爱和价值,从而确立/生产了女人的“第二性”地位。无论是从个体层面来说的女性,还是对于整个女性运动,只要(在关系的建立中)男人的可接收性被视作首位,“女同性恋”就会成为一个攻击女性十分有效的词汇。
[1]注:lavender可参考Lavender Menace,即薰衣草威胁。薰衣草威胁或薰衣草革命指的是一个由女同性恋激进女权主义者组成的非正式团体。1970年5月1日,在纽约市举行的第二次妇女联合大会上,女同性恋者及相关议题被排除在女权主义运动之外,而该组织的成立旨在抗议如此的行为。
就女性只想在体制内获得更多特权而言,她们不想与男权产生对立。她们反而为女性解放寻求接受度,而寻求的最关键点则是对女同性恋进行全盘否定,即否认任何对于女性之基底的根本挑战。还可以说的是,一些年轻一些的、更激进的女性已经在真诚地谈论女同性恋这个议题,但到目前为止,(对于一般通过女性而言)女同主要是作为与男性的异性爱欲的一种替代选项。这仍然是将优先权给予了男性——一个方面来说是因为女性与女性交往,建立更完整的连接(即性关系),对男性来说是消极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女同性恋的关系仅仅被(外界)用“性(sex)”来界定,这是非常割裂且充满性别歧视意味的。从一个无论是个人的还是政治的层面上来说,女性可能会不再从男性身上汲取情感和性的能量,她们会从自己的生活中为这些能量确定各种替代方式。而从另一个不同的,政治/心理学的层面上来说,(在此)真正至关重要的是女性开始摆脱男性-定义的行为模式。在我们自身的心理隐私中,我们必须斩断与我们最深处连接的这些“连线”[男性-定义的行为模式]。因为不论我们的爱和性的能量流向何处,如果我们的头脑仍旧是被男性所操控的,我们就无法实现我们作为人类的任何自主性。
但是,为什么女性始终会与男性有关,并且通过男性产生联系呢?这是由于我们是在男权社会下长大,我们已经内化了男性文化对我们自己的定义。这一定义将我们女性受制于“性”和“家庭”这两个所谓的“功能”,并且不允许我们定义和形塑自我的生活。作为对我们所提供的精神服务、所发挥的那些社会非营利的功能,男性只授予我们一样东西,那就是奴隶地位,这使我们在我们所能接触到的社会眼里是合法合理的存在。在我们的文化行话中,这就是“女性气质/女性性/女子力”或者是“做一个真正的女人”。我们是真实的、是合法的、确切存在的,以致于我们从属于男性,被冠上他们的姓氏,是他们的财产。做一个不属于任何男人的女人,就是做一个隐形的、可悲的、不真实的、甚至不是确切存在着的女人。男性明确了他在我们这里的形象——为了被他接受,我们必须成为什么样的人,但那绝不是我们真正的自我;男性也明确了我们的女性特质是什么——正如他所定义的那样,与他息息相关,但无法拥有属于自己独立的人格和绝对的自我。只要我们还依赖在这种男权文化下的定义、这种认可,我们就无法获得自由。
而将这角色内化的后果就是陷入巨大的自我憎恶。这并不是指自我厌恶被当事者本人承认或者接受。事实上大多数女性会否认它的存在。它更可能被体验为一种对她的角色的无所适从、无法自洽,感到空虚、麻木、不安,焦虑到可能瘫痪的地步。另一种情况是,它可能表现为对于她扮演的女性角色所承载的荣誉感和命运进行尖锐的防御/辩护。但这种自我憎恶,确实是存在着的,经常潜藏在她的意识之下[edge],毒害她的存在,让她与自我以及自我的需求产生疏离,并使她以一个“怪人[校对:エキセントリック了]”形象出现在其他女性面前。而其他女性,她们试图通过认同压迫者来逃避——依赖他而生活,获得社会地位并认同他的自我、权力和成就;以及,通过拒绝认同其他像她们一样的“空虚的花瓶”。无论是在哪个层面,这些女性都拒绝与那些会映射出自己所受到的压迫、自己的从属地位、以及自我憎恶的女性建立连接。因为去面对这样一个女性,最终就是在面对自己——一个我们曾经竭尽全力去抗拒成为的自己。在这样一个镜子里,我们知道我们无法对我们被塑造的这副模样产生真正的尊重与爱。
正是因为自我憎恶以及缺乏真我的根本缘由是我们被男性定义、被男性“授予”身份认同,我们才必须要创造出一个全新的自我感。只要我们还是被困在所谓“成为一个女人”这样的想法里,我们就会体验到一种冲突感,与初生的那个自己、那种自我感、以及作为一个完整的人所拥有的感觉产生冲突;就意欲意识到、并且接受“‘女性气质/女子力’与‘做一个完整的人’”是相悖的这一点来说,是非常困难的。只有女性才能带给彼此一种全新的自我意识。我们必须参照自我而不是男性来建立这种身份认同。这种意识是一种革命的力量,会让其他人和力量都纷至沓来,因为这种意识是一种有机的革命。为此,我们必须相互支持,给予我们的承诺与爱,给予支持这场运动所需要的情感支持。我们的能量要流向我们的姐妹,而不是倒流向压迫我们的人。如果当前的女性运动一边想逃避直面作为父权制社会基础的[强制]异性恋结构(这一结构将女性绑定在与其压迫者的一对一关系中),一边还想解放女性——那么巨大多精力就会狂暴轰入到如何理顺跟男人的某一段特定关系、如何获得更和谐高质量的性生活、如何使其浪子回头上来(试图让其成为“新男人”,妄想这也会让我们成为“新女人”)——这显然会分散掉我们的精力,分裂掉我们的承诺,让我们无法致力于构建一个解放我们的新模式。
女性与女性之间的关系应该要被放在首位的,女性之间相互促生一种新意识,这是女性解放的核心,也是这场文化变革的基础。我们要携手一同找寻到我们真正的自我,让我们的自我更加强大、更加确切。当我们这样做时,我们会在彼此身上窥见到挣扎感、也可以察觉到初显的自豪感和力量感变得更加强烈,而使我们之间分裂的那些隔阂也开始消融,我们感觉到姐妹之间彼此更加团结。我们会将自己视为卓越自信的,在自己内心找到中心。我们发现彼此间的疏离感、中断感、那种始终被蒙蔽着的,像处在一扇始终紧锁的窗子后的感觉、那种无法走出我们所知的内心的感觉,正在慢慢消退。我们感觉到一种真实,感觉到终于我们与自己相合。有了这个真实的自我,有了这样的意识,我们开启了一场革命,去结束所有强加在人身上的强制性认同,并以此在人类表达中实现最大的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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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节选:
选文30中:夏洛特·邦奇(Charlotte Bunch)的《反抗中的女同性恋》(Leslians in Reversion)一书中讨论了一位女性-认同之-女性,她为了获取政治、情感、肉体和经济上的支持而献身给其他女性([1972] 1987: 162)。她将“女性-认同之-女性(Woman-identified-woman)”与那些将自己首要的承诺献身给男性的女性进行了对比。在她看来,“对男人的支持和爱胜过对女人的爱使压迫她的体制永固”(Bunch, [1972] 1987:162)。邦奇认为,异性恋使女性彼此分裂,迫使女性为追求男性而竞争,并鼓励她们通过男性来定义自己([1972]1987:164)。她还点明了异性恋女性如何获得特权作为她们对自己失去的自由的补偿,比如作为母亲受到尊重,作为妻子或情人被社会接受,并获取一些经济上的保障(Bunch, [1972] 1987: 165)这些特权赋予了异性恋女性为之维持现状的政治利益,这可能会导致她们“背叛她们的姐妹,特别是那些没有得到这一利益的女同性恋姐妹”(Bunch, [1972] 1987: 166)。因此,“女性认同的女同性恋不仅仅是一种性偏好;也是一种政治行为”(Bunch,[1972]1987:162,our emphasis)。邦奇和其他赞同她观点的激进女性主义者呼吁女性主义分离主义,这意味着妇女有意识地、自愿地从各种形式的父权控制中分离出来,包括在女性认同和女性控制的社区中与男性分开生活。
类似的观点可以在选文29,由激进女性同性恋者(组织名)编写的“女性-认同之-女性”(1970年)中找到。这个组织起源于纽约的“薰衣草威胁”抗议活动——该活动抗议女同性恋(译者注:作为议题)在妇女运动中的缺失,重在攻击NOW(美国全国妇女组织)拒绝解决女同性恋问题。“薰衣草威胁”一词引自贝蒂·弗里丹(Betty Friedan)的评论,该评论称女同性恋是妇女运动中的“薰衣草鲱鱼”,会分散人们对更严重、更广泛的妇女问题的注意力(Deckard, [1979] 1983: 340-342)。直到激进女性主义者,例如激进女性同性恋者(组织名),在全国妇女大会上举行了一系列抗议活动,NOW(美国全国妇女组织)终于在1971年同意应对女同性恋问题(出处同上)。
然而,关于女同性恋和女性主义之间关系的激烈辩论仍在继续。一方面,女同性恋者对女性主义的不信任程度很高,因为NOW(美国全国妇女组织)作为美国最大的女性主义组织最初回避女同性恋问题。另一方面,许多异性恋女性受到了激进女性主义者的威胁,称只有与男性特权断绝关系的异性恋女性才能被信任。这些两极分化的立场造成了美国第二次妇女运动浪潮中最严重的分裂之一——女同性恋与异性恋的分裂。